“引双招双”策政惠优些这有泽菏,
2019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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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潘涛      

  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招双引”返乡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拿出了多项具体措施。今年又先后对“人才新政30条”“返乡创业20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双招双引”返乡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备。9月12日,菏泽市在菏泽会盟台举行了以“归雁兴菏”为主题的“2019牡丹之都发展论坛”,论坛以“牡丹之都、至诚天下”为宗旨,现场解读了菏泽市“返乡创业政策20条”“人才新政30条”。
返乡创业政策
  优化返乡创业环境。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工作机制,深度优化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全面推广“店小二”式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专门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集中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为返乡创业营造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
  创新金融服务。在农商行设立返乡创业承办银行,开辟返乡创业绿色金融服务通道,储备10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创业项目的支持。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提供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最长6年的政策贴息。
  实施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连续3年给予补贴。
  减轻创业负担。对返乡创业项目减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收费。返乡创业的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给予减免。
  强化用地保障。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项目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完善服务体系。在省市重点项目推荐、政策性资金争取方面,对返乡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倾斜。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返乡创业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按照每人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返乡人员创办的项目,由公安机关明确联系人员,协调解决落户、出入境、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返乡创业人员在创业所在地享受租房、购房补贴。
  保障返乡人员子女就学。统筹安排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在创业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对高中阶段的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就学,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安排;对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办理转学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制定激励措施。每年开展“市长创业奖”等评选活动,获“市长创业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评为“归雁之星”“大学生创业之星”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菏泽市创业大赛”获奖者按照获奖等次给予2万-5万元奖励。
  同时规定:返乡创业者享受所有的招商引资政策。
招才引智政策
  实施“归雁兴菏”引才工程。依托流动党组织和返乡创业服务站,在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菏泽市招才引智工作站,加快布局引才网络。对引才成效显著的海内外招才引智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对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的领军人才或团队,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菏泽市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专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配套资助;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落地菏泽市的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
  提高科技人才成果收益。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奖励资金总额的60%;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在转化成功投产后3至5年内,每年从转化产生的营业利润中按不低于2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
  实施菏泽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5年内遴选100名左右,进行为期3年的管理培养,每年给予2万元科研补贴。
  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邀请高层次人才参加党委、政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实施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对取得博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市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对菏泽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实施“人才创新平台提升”工程。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万-200万元奖励;对中科院、“双一流”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在菏泽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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