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低于市场价格,律师帮助维权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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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为某县某村村民,近日,某县政府进行旧城改造,刘先生的房屋也位于该项目范围内。但是其补偿价格远远低于周边类似区域房地产市场价格,刘先生来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找到李艳龙律师向其咨询该案,李律师告诉刘先生,某县政府于征收过程中没有遵循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公然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其主要事实依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然后,刘先生委托李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李律师于法庭上拿出了充分的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院作出了确认某县政府案涉征收补偿决定违法的判决,刘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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