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旅客可获奖励
2020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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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程凌润) 13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刊发《关于公开征求对<济南市旅游地接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旅客可获专项资金奖励。
  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设有旅行社入境团队接待奖励、旅行社国内团队接待奖励、旅游包机专项奖励、旅游专列专项奖励、旅游企业参加境内外促销和展览活动扶持等五项奖励措施。
  山东省内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的入境旅游者,并游览济南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年度合计超过1000人(含1000人),每住宿一晚,按30元/人/天标准奖励。
  济南市内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的国内旅游者,并游览济南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年度合计超过3000人(含3000人),每住宿一晚,按10元/人/天标准奖励,获奖旅行社同时被授予当年度“济南市优秀地接旅行社”称号。
  山东省内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乘包机来济南旅游,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降落,且在济南市住宿,并游览济南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每架次超过100人(含100人),奖励5万元。旅游包机奖励资金不可与全年入境团队接待奖励资金叠加计算。
  山东省内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到济南市旅游,专列目的地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任意客运车站,在济过夜,并游览济南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文化剧院的收费旅游项目),每专列350—500人,奖励2万元;500人以上,奖励3万元。旅游专列奖励资金不可与全年入境团队接待奖励资金叠加计算。
  如果对《办法》有修改意见,请于1月2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处,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电话:0531-66608764;传真:0531-66608774;电子邮箱:jinant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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