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郇恒吉)因发货商突然改变路线,车主不愿到新改路线目的地,配货站负责人无奈只得将装上车的货物卸下,车主因路线改变产生的误工费与发货商产生矛盾,后经协调,发货商付给车主600元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车主赵先生告诉记者,经临沭一家配货站联系,他到该配货站配送一车货物发往湖南邵东。28日上午8时许,他便开车从临沂到达了临沭该配货站,准备按照协议约定配送35吨淀粉。
“下午两时许,货物马上就装完了,货主却不知因何要改变路线,将货物改发到湖南祁东,我没有同意。”赵先生说,当时签订了协议,现在突然改变路线,发货商必须给个说法。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配货站负责人相先生,他表示路线突然改变主要是客户的决定,他也很无奈。“因邵东方面的客户没有及时将货款打过来,我们不敢轻易发货,便改变了发货路线,没想到车主不愿意。”相先生说,他也是通过网络联系到该车主,只收取了少额信息费。
相先生表示,当时发生矛盾后,他便告诉车主赵先生可以不要信息费,但是车主执意让发货商付给1000元的误工费等损失费用。后经多方协调,发货商支付给车主600元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