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公交车上,突然听到左后方传来高亢的歌声。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伙子在用手机听歌。他很陶醉的样子,边听边随着节奏摇头扭腰。车里的大多数乘客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有两位本来在闭目养神的老先生表现得非常不满。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听音乐看电视,姑且不管“经常接触电磁辐射有害身体健康”的说法,更不必想老祖宗“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的论断,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这本无可厚非,但这个小伙子可能忘记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前提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
其实,对某些人来讲这可能是悦耳的旋律,对其他人来说却可能是烦心的噪音。包括公交车在内的一些公共空间,要求人们要守公德,而不能因为自己的个性打扰别人的生活。属于我们个人偏爱的东西,我们可以独自乐在其中———比如戴上耳机,在没有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不要轻易拿出来与人“分享”了。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