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秦雪丽 通讯员 烟文 大斌)芝罘区市民刘女士在选购日式榻榻米家具时,由于签的合同有缺陷,预交的2000元定金险些打了水漂。
2月下旬,刘女士在某品牌榻榻米家具店看过样板间后,打算照此样式布置自己家的卧室。经销商询问了她家房间面积后,经过简单计算,告诉她订购榻榻米地台、落地壁柜、推拉门、草席、矮桌等大约需要1.5万元,并可获赠吊灯等礼品。
刘女士对这个报价比较满意,当场签订合同并交付了2000元定金。几天后经销商上门测量后拿出新的报价单,此时价款竟成了1.8万元。
经过比对,刘女士发现是壁柜、推拉门滑轨、把手等五金配件比预算多出3000多元。对此,经销商解释说,壁柜默认情况下为单层门,刘女士要求改为上下两层独立开门的,因此需要加上柜体隔板、柜门和推拉门的滑轨、把手等。
“原来作预算时为什么不说要加钱?”刘女士对此很不满,要求经销商退还定金,但对方不同意,刘女士于是投诉到12315。
接到投诉后,芝罘工商分局消保人员查看了刘女士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很简单,仅列出各类商品名称和单价。合同里既没有写明壁柜样式,也未列出五金附件单价,甚至没有安装设计图纸。
消协人员调查后认为,经销商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前未说明需要另外收费的事项,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订立了合同,因此经销商有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之嫌。经过调解,经销商为刘女士全部退回了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