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房”何以成了“问题房”
  • 2011年05月24日 作者:
  • 【PDF版】

    □彭兴庭  六家拥有特级、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共同承建总投资8亿元的青海最大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然而,工程未毕,六家“大企业”都盖出了“问题房”。据报道,在这些保障房的建设中,为抢工期而忽视质量、投入不足,省钱干活、招人把关不严的现象屡屡出现。尽管这些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可这些企业也盖出了“问题房”。(新华网5月23日)

    优质企业为何也不靠谱?施工无良、监管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等再次成为罪魁祸首。青海省社科院副院长苏海红就说,监管体系不完善,是造成保障房没保障的主要因素。最后,专家开出了“药方”:要完善住宅楼建设监管,从立法上明确住房质量标准,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等等。

    这些建议很中肯,但却并不中用。企业作为“理性人”,规模再大、级别再高,他的最终目标仍是逐利。理性人总是在追求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而作为理性人行为的约束条件———制度———它的可实施性必须以理性人追求效用最大化为前提。“大企业”之所以愿盖保障房,显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然而,政府监管作为现实约束条件,其可实施性却时刻面临着被化解的危险。“政府监管”作为一种外在的压力,在对企业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也有被企业俘获,而沦为利益共同体的可能。

    “没有什么我不能摆平的”,在我看来,这或许是那些大企业在保障房建设中,敢冒风险偷工减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底牌。

    一件商品要保证质量,有两方面的激励机制,一是政府行政监管,二是市场机制。在我国,各种质量标准、专业机构事实上已经有了完整的建制,但在现实中,却总是被潜规则的力量一一抵销。公权的不力,在于私权的不张。尽管我们十分强调监管,十分强调标准和监督体系,却对产品最终的使用者———消费者的权利毫不关心。就拿这个保障房来说吧,如果有足够的空间让保障房的居住者有足够权力保护自己,能让他们在面对“大企业”的强权时,不用连年上访,不用血和泪,就可以轻易地让这些无良企业名誉扫地、血本无归,恐怕这些大企业在工程建设时,就得好好掂量一下了。

    另外,保障房这个制度本身也存在问题。保障房作为一种福利性质的住房,本质是一种“行政分配”,是一种“砖头补贴”,即将国家的福利补贴在砖头上。显然,这种补贴很容易在“转移支付”的过程中遭到掠夺。一方面,保障房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保障”了一些不用保障的人,比如,在保障房的申购中,往往许多不符合条件者,甚至有不少富豪在其中混水摸鱼。

    另一方面,保障房作为一种限价商品房,是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当建设单位不能在价格上下功夫的时候,为了达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建设单位就有可能在建筑工程质量上下功夫,他们会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从而使市场形成新的均衡。从世界各国的住房补贴来看,一般来讲,只有在住房极度短缺的情况下才会实行这种“砖头补贴”。从市场角度出发,财政补贴的作用应直接到达需要补贴的人头。

    >>经济时评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房”何以成了“问题房”
添加剂的要害在于不透明
“剖腹自医”能切除“医疗保障”的病灶吗
朱尚同的直言不讳正是群众期待的
>>声音
部分央企的特殊利益让我们感到低人一等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