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海芹
网络购物由其一开始,以省去中间环节、门店租费使得同类商品比市场价偏低而赢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追捧。从服饰、鞋帽、化妆品到保险、休闲餐饮服务均可在网上找到消费链接,从淘宝网风靡到团购兴起,越来越多的网购形式和内容,迷乱了消费者的眼睛,然而“低价诱惑、渠道不一、真假难辨”成了如今消费者购物的疑惑(本报5月23日A11版曾报道)。
真假难辨不说,网络黄牛党也随之兴起,虚拟的购物销售链俨然已在网络上形成规模,有买有卖、有真有假、还有黄牛……网络市场已经到达了“五脏俱全”的程度,那么又有谁来为维护网购市场秩序而承担起监管责任呢?现下,越来越多的网购诈骗案被一一摆上案头,轻则与实物不符重则钱没了货不到。显然,网购秩序的稳定仅仅靠商户的自觉维护是远远不够力度的。
在众多的网购受骗案例中,除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作祟以外,网购交易平台的监管缺失成为重要原因。与实体销售相比,网上交易多为虚拟的远程交易,买卖双方不是面对面,从这一层次说网购是“卖方市场”的天下也不为过,因此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就容易让消费者吃苦头。网站有对卖家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的权利,但是谁又对网站负起监管责任呢?在此,笔者呼吁,真正担当起网购监管责任的不应仅仅是网站,政府部门应建立适时干预机制和监管体系,不能等消费者上了当才涉入调查,出了问题再做追究难免有“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之嫌,从商户进驻网站的源头开始监管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