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熊正君通讯员 李明霞)泰城市民李先生去年3月买了一件床垫,但是今年1月份床垫弹簧突然断裂,维修了两次后,还是没法正常使用。而原本承诺要给换货的商家,拖了3个月也不给更换。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去年3月29日在某家私专柜购买了一件床垫,一直是正常使用,但是今年1月份床面突然出现塌陷,检查过后发现是床垫弹簧断裂。因为当时李先生没有意识到是床垫质量问题,就自费维修了床垫。但是过了1个月,床垫又塌陷了。送往维修店,维修店称床垫弹簧已经无法修复,即使修好也不能正常使用了。十分气愤的李先生拨打床垫经销商的电话后,商家承诺给予更换,但是至今已经3个多月了,商家还是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予更换,无奈之下就拨打了12315申诉电话。
12315指挥中心接到李先生的申诉后,与该家私专柜取得联系,进行协调处理。消费者认为,该床垫属于质量问题,而且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应该给予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另根据《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商品,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最终,经过协调,经营者同意为李先生更换一件新床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