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东 当前,苏泊尔“质量门”事件似乎进入了沉默阶段。四天两次发布声明后,苏泊尔认为事件的分歧是其与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对于标准的理解不同。在此情况下,各方将目光聚焦至相关政府部门对标准的解释上。而令人不适的是,身处漩涡的苏泊尔竟然作为唯一的企业参与尚未出台的新标准的起草。(11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1988)去年开始修订并在网上公示,修订版与老标准相比,放宽了对“奥氏体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三种材质的型号限定。意见稿称,“仅规定食具容器应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苏泊尔作为唯一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难怪被公众怀疑其采购、使用了不合标准的不锈钢板材,进而诟责“企业绑架了国标”。
“企业绑架国标”的指责历来不断,在奶业标准上就曾上演。在某乳业公司的参与下,中国竟然将本来就是“全球最低”的奶业标准调得更低。此一事件,亦曾被坊间热传为“企业绑架国标”。在一系列“绑架”事件之后,痛定思痛的公众不禁反问:质量标准到底怎么了,为何屡屡遭到“绑架”?
其实,与其说企业“绑架”了国标,毋宁说质量标准太“弱”。屡遭“绑架”的国标,多半属于自侮。民众对此既“哀其不幸”,更“怒其不争”。
不是吗?首先,质量主管部门有“懒汉立法”之嫌。不锈钢食具容器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甚至人身安全,其质量标准的制定应该在质量主管部门主导下进行,并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实施民主监督,怎么能交由一家或几家企业去制定?这样做只能将公共法规变成企业的“家法”。对此,只怪企业自私未免不够,更应谴责相关部门的懒政。
其次,对标准中夹带的企业利益视而不见,有渎职之嫌。国家标准不是儿戏,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尤其是与食品相关的质量标准,更是有着人命关天的重大责任。可是,即便如此重大的责任,立法部门竟然看不出质量标准里夹杂的私利。这要么是部门工作水平有限,要么是被利益一叶障目,对企业利益“绑架”国家标准选择性忽视。
还有,民主立法不够完善。质量标准的制定过程,应该遵从“民主立法”的原则,不但有质量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参与,普通民众和行业协会等也应加入,并让各方充分博弈,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这个过程中,民众的参与尤其重要。必须将立法博弈的各个环节置于公众的充分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接纳普通消费者的吁请,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立法善意。可是,反观这些被大企业裹挟的国标,民众的参与度都不够,要么征求意见成为形式,要么公众诉求被直接忽视和遮蔽。
别再提什么“绑架论”了。打铁还得自身硬,当前首先应该从质量主管部门自身抓起,深查问题勤“补钙”。自身免疫力强了,谁还“绑架”得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