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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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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波
周末,笔者坐公交车到市里办点事,刚一落座,突然“啪”的一声响惊动了乘客。原来一位乘车的朋友从乡下给孩子捎回几盒沙炮,快过年了,想让孩子高兴高兴。没想到,由于上车时拥挤,一不小心其中一小盒盒子破开了。一枚沙炮掉落车内,被乘客踩在脚下炸开了。沙炮虽然威力不大,但随身携带到公交车上实在不妥。 公交车上乘客众多,因个别乘客随意携带危险品上车,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威胁乘客安全。我国对于禁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也有明文规定,诸如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的东西、具有强腐蚀性的液体如硫酸等等,皆属于禁止携带上车的物品。但是,有些乘客无视乘车安全,或者由于疏忽大意,心理上没有真正认识到危险物品潜在的风险,而将禁带物品带上车。在这种情况下,公交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在公交车上设置醒目的标语,提醒乘客不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同时,将不同危险物品的危害性通过图片的形式呈现在车体上,给乘客以强烈的警示。 可能还有相当一部分乘客不知道哪些物品属于公交车禁带物品,公交部门应该给予明示,让乘客心知肚明。相信当乘客认识到携带物品的危险性,以及给他人和自身带来的潜在威胁时,一定会认真地接受驾驶员劝告,将危险因素排除。春节将至,希望公交部门做好宣传与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市民的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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