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原文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目前,我国各地领导干部退休之后,甚至是离开任职地后,仍然占有住房的不在少数。”对于“探索实行官邸制”提出的背景,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认为,这与当前一些地方官员群体中出现的住房腐败问题有极大的关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表示,现实来讲,很多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由当地政府提供,但随着在不同地区任职,会在各个地区都有住房,这就出现了一名官员占有多套住房的现象。 王文章表示,实行官邸制还涉及政府透明度的问题,特别是在住房问题上。对老百姓来说,现在不少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非常神秘,这与政治发展的规律是不符的。 西方国家已经有不少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所谓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离任时必须搬出并交回。 王文章说,官邸制在西方国家已经实施多年,大多是针对政府的第一首长执行,比如白宫就是美国总统的官邸,小布什任职到期搬出,由奥巴马搬入。 “官邸制就是职位与住房挂钩,谁在这个职位上,谁就享受同等级别的待遇,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情况。”汪玉凯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定调探索实行官邸制,说明这一制度的推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文章表示,根据中国实际,官邸制的推行最好是从低级别行政区域的党政一把手开始,比如县级政权。 汪玉凯表示,从制度设计的完善性上讲,县级带头推行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一级别的领导干部最容易出现以权谋房的情况,所以要从问题发生的地方开始改革。 对于这一制度在中国的实施,汪玉凯认为其有效运作尚需配套措施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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