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据媒体调查发现,全国24个省级行政单位250个地级市共有1750个副市长,平均每个地级市配置7名副市长,配置6-8名副市长是常态。(《新京报》11月25日) 包括地级市副市长在内的各种“副职配置膨胀”,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根源何在?专家认为,根在“官本位思想造成官位扩张”。笔者则认为,关键是法律层面缺少明确规定。比如一个市、县,究竟最多可以设多少副市长、副县长,现行《地方政府组织法》实际上并无明确规定。其次,配置和确定“副职”岗位数量的具体衡量标准、依据是什么,现行法律同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是而论,副市长这样的副职配置之所以会趋于“膨胀泛滥”,归根结底其实是因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看得见的手’变成了‘闲不住的手’”。正如国务院秘书长杨晶此前披露,“目前中央层面仍有1500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地方政府层面还有1.7万个”。在如此规模巨大的地方政府审批权配置下,作为与权力配置直接对应的副职官员配置不断趋于“膨胀泛滥”、难以有效遏制,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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