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祥 笔者晚上很少逛街,近日因事外出,走在城区文化路上,多次被迎面驶来的小车强烈灯光刺得两眼昏花,极不舒服。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人买车已越来越多,但是不少有车一族,开起车来却极不守规矩:强行超车、随意加塞、随意鸣笛、开车接打手机、逆行、闯红灯等。特别是在晚上,车行街上,恨不得将所有车灯全部打开,全然不顾他人感受。 过去,大家习惯把一个人的素质高低与他的文化水平相提并论,似乎有学问的人素质就高,文化水平低的人素质就低。其实这种观点很是偏颇。决定一个人素质高低的重要因素,是为人处事的思维方式,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其素质要远远高于自私无视他人存在的人。 就拿马路上开车的车主来说,许多人文化素质并不低,但在晚上开远光灯的问题上,至少表明他们在为人处事上存在不足。 或许频开远光灯的人也是为了自己能够平平安安,但在你得到平安的时候,却把别人的安全抛到九霄云外,在此奉劝那些晚上喜欢开远光灯的车主们,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平安建立在别人的危险之上。 生活常识不足,容易弥补,要提升个人素质,其实也没有想象的那样难。只要在日常生活中,不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更多时候替他人想一想,这才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双赢的关系,是利人利己且良性互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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