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16日讯(记者 赵兴超) 在年前,购买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用来暂时搁置资金,成为不少投资者的首选。而在选择这类产品时,一个不为人所注意的小细节却让预期收益提前打了折扣。较长的产品募集期,可能直接会摊薄投资者最终收益。 近期,理财产品市场的火爆收益已成普遍状态,记者从部分银行在售理财产品信息中发现,大部分理财产品收益在5%以上,有的已经突破6%逼近7%大关。“期限差不多的产品,预期收益率有点偏差,是不是没多少区别啊?”15日,上了年纪的市民张先生有点看不懂一些理财产品之间的区别。选了半天,他在两款产品面前犹豫了。一款期限为90天,预期收益率6%,一款期限也是90天,预期收益率5.9%。两款产品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募集期不同。同样当天开始销售,第一款截止日期为12天以后,另一款则截止到8天以后。也就是说,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分别为102天和98天,但真正能够取得收益的时间都只有90天。 张先生斟酌了一会,决定从收益上来选择,准备购入6%的那一款。但理财师刘女士建议他,不如买收益率5.9%的那款产品。张先生不明白,一个是6%,一个是5.9%,怎么还选收益率低的呢?刘女士和张先生解释,目前这两个产品的收益都属于比较高的,在募集期刚开始就会被抢光。想要买到这两个产品,就得在募集期第一天去银行抢购。以购买十万元产品计算,如果都是在第一天购入,那么第一个产品距离计算收益还有12天,而第二个产品则只有8天。张先生的十万元资金,相比之下就会有四天的真空期,不能获得理财产品运转中的预期收益,只能拿到0.385%的活期利率。计算一下,6%产品的收益约为:100000×0.385%×12/365+100000×6%×90/365=1492.11,倒推回来,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3%。5.9%产品的收益约为100000×0.385%×8/365+100000×5.9%×90/365=1463.23,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44%。也就是说,募集期长的弊端摊薄了实际收益,选定产品时,投资者也需要关注这一方面因素,不能仅看表面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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