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点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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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登报道歉
还要勇于追责

  7日,安徽《亳州晚报》上刊出一则公告,署名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判错了,就该道个歉,法院道歉当然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无论是冤案、假案还是错案,苦主们背负“罪犯”之名所产生的精神损害都是实实在在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应是平冤纠错程序中最最基本的善后。
  在道歉之外,还有追责的问题。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权责一致为目标,致力于“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十八大以来,司法系统纠正了不少陈年冤假错案,也颇得好评。但在纠错的背后,本应如影随形的追责却屡屡失踪。希望在“全国首例”的法院公开登报道歉之后,能有更多依法追责的个案进入公众的视野,让这些“不寻常”都变得法治化和制度化起来。(摘自《京华时报》,作者王云帆)

环保考核理应
跟着百姓感觉走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在修法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环保部门需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
  环保治理成效与百姓感受不相符,一方面可能缘于一些污染企业未尽到社会责任,仍在偷偷排放污染物,而地方环保部门又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恐怕也与环保考核只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不够重视百姓感觉密切相关。这种考核机制,给了唯利益至上的污染企业、唯GDP至上的地方政府及同级环保部门编造、美化环保数据的可乘之机。
  当环保考核与百姓感觉实现了直接挂钩,各地在防治环境污染的过程中,才会追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而不是以美化减排数据为宗旨;才会向环境质量改善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在纸面上“努力”,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把戏。  
  当环保考核实现了“跟着百姓感觉走”,也才能激励老百姓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其实,环境保护最终要顾及的,还是老百姓的真实感受,而不是一堆堆数字和指标。如果老百姓的真实感受,在环保考核过程中根本起不了作用,又如何调动这支保护环境的最重要力量的积极性,又如何保证他们深度、持续地参与环保?(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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