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莱芜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全区各镇街道、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巡查工作
2019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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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贾丽)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莱芜人相当重视。每年的这一天,莱芜人有请家堂、祭祀祖先的习俗,其间还会燃放烟花爆竹“以示隆重”。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环境污染,如PM10瞬时报表、满地碎纸屑等。近日,莱芜区召开中元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会议,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过节,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据了解,会议传达了《关于五月份以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情况通报》,并传达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元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5月份以来,各镇(街道)均制作悬挂了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禁放区镇(街道)多次召集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禁放工作,在辖区主干道护栏上安装禁放宣传版面,组织社区设立“烟花爆竹置换点”,进门入户发放《一封信》,并在明显位置张贴《通告》等44万余份。辖区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积极支持禁放工作。5月1日之前,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停止经营,主动搬离,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积极回收代管零售业户剩余的烟花爆竹,最大限度支持了全区禁放工作。
  会议指出,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即将到来,莱芜区群众在中元节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工作作风,及时改进工作措施,即日起至8月16日全力抓好中元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尤其要在中元节前这段时间,全面深入进行宣传,再次掀起一个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的高潮,做到宣传工作覆盖“每条交通干道、每个社区、每家单位、每户商家店面”,8月15日当天各镇(街道)、部门要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巡查工作,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中元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中元节当天,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镇(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禁放志愿者,公安部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各镇(街道)将组织进村入户宣传,严格落实包片责任,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落实网格化巡查劝阻,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区公安分局要集中警力,运用各种手段对禁放区实施严密监控,加强巡逻、依法从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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