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撰墓志铭的明代大臣张鼐
2019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李秉楹
  
  张鼐(1443-1510),字用和,明代中期大臣,历城人,一生功勋卓著而仕途坎坷。病危之际,他口授让晚辈笔录刻石以作自己的墓志铭。铭文无夸功之意,多有自责之言,高风亮节,显而易见。据乾隆《历城县志》载,清康熙年间,张鼐列入乡贤祠,可谓当之无愧。
  张鼐生于明正统八年(1443),祖父张献寄予厚望,常爱抚地说“是儿必为国大器”,遂命名为张鼐;鼐,本指大鼎,古代以鼎为立国重器,可见祖父对张鼐寄予厚望。
  张鼐没有辜负祖父希望。成化七年(1471),中榜山东乡试;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及第,从此步入仕途,并屡有建树。
  张鼐中进士第二年,授襄陵知县(今山西襄陵县),虽初次为官,且时间不长,却青史留名,《山西通志》专门有张鼐的记载:廉洁恭谨,治理有方,“刑清讼简,吏民畏服”;他改革丧俗,加意学校,重视教化,当地百姓将他列入名宦祠以表敬重。
  不久,张鼐入京为御史。此时宪宗皇帝,听不得不同意见,多次鞭笞谏官,张鼐为此冒死力谏,引宪宗不满;宪宗宠信妖僧继晓、方士邓常恩等,张鼐却上疏弹劾这两个人,因此“帝心恶之”,将张鼐调离京城,任江西巡按。
  江西盗贼猖獗,他们多是豪门的佃户、家仆,有恃无恐。张鼐与巡抚闵珪交相上奏其事。而奸臣兵部尚书尹直等,则罗织罪名陷害闵、张,闵珪降职广西,张鼐因与尹直的政敌尹旻(历城祝甸人,时任吏部尚书)是同乡,被诬为旻党,贬为郴州判官。
  成化二十三年(1488),宪宗崩,孝宗继位,改元弘治,张鼐的处境有了变化,被升为河南佥事。在河南任职十几年,屡遇黄河水患,他督治有方,百姓为他立生祠(指为健在的人建祠堂)以示怀念。弘治十五年(1502)升为按察使。是年秋,又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
  张鼐以都御史的身份巡抚辽东,发现此地“军政久弛”,纲纪不整,为饬纲纪,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定马制、核屯粮、清隐占、稽客户、减军伴等项措施,上报朝廷,悉数允行。
  与此同时,张鼐查办贪官污吏,上疏弹劾分守中官刘恭,公布了他的贪虐罪行,为辽东百姓除了一害。
  当时,明朝的边境地区并不安稳,辽东一带时常受北部元军残部的侵扰,于是张鼐受命,监修自山海关至开原叆阳堡的边墙共一千余里。所谓边墙,实为长城,因秦始皇修长城名声不佳,故避长城之名而称“边墙”。由于工程浩大,所费不赀,张鼐上疏,建议打破常例,有条件地对某些犯罪官员“准米收赎”——古代允许罪犯用金钱、物品或劳役抵罪的制度,叫“收赎”;此处的“准米收赎”,即允许捐米筑边墙以抵其罪。此建议获准实行,解决了建边墙的费用问题。可见,张鼐是建筑辽东边墙的功臣,所以他的全身塑像,今天巍然屹立在山海关上。
  弘治十八年(1505),孝宗崩,武宗立,改元正德,张鼐被召回京,任右副都御史枢院事。有两起案件摆在了张鼐面前:一是章丘县令贪赃,当革职;二是一士卒杀人,当抵命。但两家均重金贿赂当权的宦官刘瑾,刘瑾贪赃枉法,欲宽之。张鼐执意不可,结果被调出京城,任职南京。
  当时礼部尚书焦芳之子焦黄中见张鼐失势,欲强行买张鼐的住宅给通政魏纳,张鼐不从,焦芳父子也怨恨他,于是串通刘瑾,派给事中王珝等,核查辽东军饷。王珝等人上奏说,辽东军饷储米过多,管理不善,以致霉烂。遂以守臣罪将张鼐等人下狱,并罚张鼐米2000石,令家人输往辽东。张鼐为官廉洁,无力交出这么多米,便被羁押在辽东。过了很长时间,总兵官毛伦等官员上奏张鼐诸人的贫苦之状,请减免罚米,刘瑾勉强同意。三年后才了结此案,张鼐等人革职为民。
  张鼐被革职为民后,回乡度日。病危之际,口述笔录,自撰了墓志铭。墓志铭简述了先辈入籍历城的经过、祖父父亲以及本人的经历等等。其中特别值得称道的有两点:
  第一,按惯例,墓志铭的主旨是歌功颂德。张鼐功勋卓著但墓志铭对列名宦、立生祠之荣,治水患、修边墙之功,却只字未提,而用“居官无可称述”——在官位上没有可以值得称道之处来为自己定位。刘瑾分明是以核查辽东军饷为借口,打击迫害张鼐,墓志铭不仅没有为此辩解,而且并不诿过,坦言自己所以“下狱赔粮”,是因为“辽东浥烂粮草,督理欠严”,还说:“事完,蒙恩放回为民。”律己之严、任劳任怨,令人起敬。
  第二,墓志铭指出:“予叨圣朝过宠,居官无可称述,虑身后儿辈求文名公,近于要誉,乃述墓志口授之,使书于石,以昭我后人。”意思是说,我承蒙圣朝宠爱,为官并无可称道之处。我担心死后,儿辈求名人为我撰写墓志,这近乎向人家索要荣誉。因此,我口述墓志,让晚辈笔录刻石,以昭示我的后人。张鼐的高风亮节,令人感动,堪称典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