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标准咋制定,您来提意见
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发布,社会各界人士可于本月30日前反馈意见
2019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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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樊舒瑜) 近日,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0月30日之前反馈意见。
  淄博市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的城镇居民(含持有淄博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为四类:Ⅰ类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Ⅱ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Ⅲ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且不高于80%的中低收入家庭;Ⅳ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不高于10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申请条件: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不超过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淄博市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度调整一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统计调查单位向社会公布后执行;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申请家庭的财产总值(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不高于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即:申请家庭财产总值≤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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