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企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2019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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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记者拨打了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服务热线。在提供了小区名字和地址后,工作人员进行了查询,表示该小区目前还没有满足供热条件。“根据最新的规定,开发企业需要向我们缴纳整栋楼的供暖费用,也就是业主理解的100%比例这个概念。”工作人员说。
  对于居民担心的开发企业为还没入住,甚至还没售出的房屋缴纳供暖费用“并不现实”一事,该工作人员坦言,肯定存在今年不用热的用户,但根据规定“就是需要开发企业承担不需要用热的人的这部分费用。”工作人员说,目前该小区还没有补齐这部分费用。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热力公司此举的依据是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0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用热开户协议书有关内容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具备用热条件的新交房住宅小区以单体楼为单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用热申请,并按现行采暖费价格向集中供热企业缴纳整楼一个采暖季的取暖费。不用热的居民住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采暖费。
  那么,之前“满足60%缴费率即可供暖”的规定是否失效了呢?该工作人员说,热企依据的是最新规定,建议业主和开发商沟通协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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