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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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张家产镇南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书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4月,侯书明未续签租赁合同且不缴纳租金,占用集体房屋经营个人冷藏厂。对改厕设备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设备价值合计37840元;采取虚报改厕户数等方式,非法占有改厕施工款14960元。同时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非法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2020年4月,区纪委给予侯书明开除党籍处分。
  文登营镇黄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德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06年张德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对黄家岭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对外销售,毁坏旱地10618平方米,负有责任。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以“村建筑队账”名义长期设立账外账;同时存在一房多卖,骗取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2020年4月,区纪委给予张德志开除党籍处分。
  金山管委杜家泊经济股份合作社原党支部委员于祉锡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4年,于祉锡在担任杜家泊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村级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村务事项,造成恶劣影响。在村级事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集体损失56万余元。2020年4月,区纪委给予于祉锡开除党籍处分。
  天福街道十里头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04年至2016年,刘海智担任十里头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照规定要求支付相关工程款,造成集体损失219817.75元。2020年3月,天福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海智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均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有的不正确履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集体资产;有的违反组织纪律,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有的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冒领、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等等。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坚决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居)“两委”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正确行使权力,决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干部精神面貌好不好、精气神强不强,有没有干劲、拼劲、闯劲,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成效。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两委”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等作用,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继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既严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对基层干部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不放过、出重拳,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文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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