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坐牢八年,出狱不到三个月
2020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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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江西乐安山砀镇厚坊村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7月26日,警方前往曾春亮家进行抓捕,但没有抓到。此外,该村干部介绍,曾春亮此前因盗窃罪入狱,今年5月刑满释放后找到村里要求开办采石场,但因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被村里拒绝。此后,村里介绍他去附近工厂上班,但曾春亮嫌弃工资太低没有去。
  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嫌疑人曾春亮此前曾2次入狱,于今年5月刑满释放。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7)浙07刑更1896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出生,汉族,文盲,现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7日作出(2013)台路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曾春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浙江省金华监狱于2017年5月24日对曾春亮提出减刑八个月建议。金华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曾春亮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完成劳动任务,本次考核期间获得六个表扬。罪犯曾春亮尚未履行生效判决所判处的财产刑义务。裁定对罪犯曾春亮准予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2019年曾春亮再次申请减刑。
  2019年8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9)浙07刑更265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对罪犯曾春亮不予减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曾春亮至今仅缴纳罚金人民币600元。另查明,罪犯曾春亮系累犯。
  从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到此次案发,曾春亮出狱尚不满三个月。
  乐安警方在通报中提到,现查明曾春亮已往乐安县山砀镇周边地区逃窜,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警方联系,警方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上游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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