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远程视频助力扫黑除恶,一从恶分子获刑6年并处罚金16万元
2020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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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13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时芸芸) 近日,利用远程视频系统,环翠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广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依法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广玉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环翠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左右,王广玉结识刘天宝(已判刑)后,与张军伟、刘高山(均已判刑)等人聚集在刘天宝周围,逐渐形成以刘天宝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广玉、张军伟、刘高山、兰金龙(已判刑)为骨干成员,并有邢金宝、单国庆(均已判刑)等20余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事实证明,以刘天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明确,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先后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组织犯罪10余起,其中,王广 玉参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2起、强迫交易犯罪2起,具体如下:
  (一)寻衅滋事事实
  1.2016年8月4日-6日,为帮助刘天宝的表哥丛某索要欠款,王广玉指使多名组织成员先后三次到威海某混凝土公司,在工作时间占据办公室,以显露纹身且在沙发上聊天、打闹、玩牌等软暴力手段起哄闹事。
  2.2017年6月29日,因债务纠纷,刘俊合(已判刑)伙同王广玉及其他十余名组织成员聚集在市区某停车场,用拳脚、木棍殴打郑某,致其臀部、腿部多处淤血肿胀,第2、3、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一级。
  (二)强迫交易事实
  1.2013年底,刘天宝(已判刑)授意其姐姐宫某及王广玉,长期从威海市某矿山开采公司强拉石子,仅以4辆旧车抵顶,至2016年,强迫交易金额165.74万元。
  2.为帮助丛炜(已判刑)垄断一次性消毒餐具市场,王广玉在刘天宝指使下,安排多名组织成员陪同丛炜公司人员到多家饭店推销一次性消毒餐具,多次以显露纹身等方式站场,造成恐惧氛围,迫使上述饭店同意使用丛炜公司的餐具。
  环翠法院审理认为,以刘天宝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王广玉加入并接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多次积极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系骨干成员;王广玉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以暴力威胁和软暴力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又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应依法惩处,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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