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0万买房 房主竟是假冒的
中介称当时已核实房主信息,可能会对购房者做出赔偿
2020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聊城市民孟女士反映,2020年1月2日,她通过扫房地产中介想购买两套回迁房,当时房产中介承诺的是60天内办完手续办完更名,但是一直到8月份了也没办完手续,卖房人也找不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唐学钰 张蔚

通过中介买房
支付30万后没了动静

  8月26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墩台王回迁安置区见到了孟女士。回忆起买房经过,孟女士既懊悔又气愤,“当时通过扫房地产申经理在朋友圈发布的一条售房信息,了解到在墩台王回迁安置区内有两套房产要出售,实地看了房子,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在1月2日向中介交付了2万元定金和2万元中介费,中介向我们承诺60天内完成包括更名在内的所有手续。”孟女士说,她丈夫在1月3日和1月6日,先后两次向卖房人王某转账30万元,谁知此后就没了动静。
  “支付完30万元房款后,因为疫情影响一直没有催促中介去办手续,到了4月份,我们尝试和卖房人王某打电话联系,他的电话一直关机,我们才发现这件事有问题。”孟女士说。毕竟30万元的金额不是小数字,他们多次和扫房地产经纪人联系,得到的回复却是:“我们现在也找不到王某,公司领导也一直在积极联系。”
卖房人收钱后失联
中介和购房者都已报警

  孟女士了解到,她所购买的两套回迁房确实存在,但是房产所有人并不属于卖房人王某。
  随后记者跟随孟女士来到扫房地产中介聊城分公司总店,记者没有见到总店负责人。通过电话,记者采访了公司胥姓负责人。他表示:当时卖房人王某在中介公司登记信息时,所提供的身份证件已经做了相关核对,根据王某的描述,他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和管理者的相关信息都是真实存在的。
  对于此事,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在公安部门报案,如果王某获取的这些钱已经挥霍,我和当事人承诺过,我们是做生意的,会维护公司声誉,我们有可能会赔偿,不让他们在经济上受损。”
  孟女士夫妇在公安局报案时又发现了新情况,“报案时了解到,之前已经有两三个人来报案,也是同一个人(王某),用的手法和骗我们的手法差不多,也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诈骗。”孟女士的丈夫说。
  山东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伟晓表示,卖房人王某从一开始便故意虚构了虚假房源的事实,其行为属于典型的诈骗。对于房产中介,在其未查清是否真实存在房源的情况下便向买房者推荐房屋,导致孟女士损失。对此,高伟晓认为,中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中介已经知道房源不存在,仍然要求买房人支付款项或承诺能够过户而使孟女士又支付款项的,也会涉嫌诈骗罪。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