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关注
山东新闻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报料
评论
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淄博开出首张电动车未挂牌罚单
当日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32起,其中未按规定挂牌151起
2020年09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分享到:
【PDF版】
本报淄博9月1日讯(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白继农 崔小冰) 9月1日,未挂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实施第一天,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各重点路口设置执勤点,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并当场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安装号牌。
上午6时18分,在博山区颜北路与东外环路口,博山交警大队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此时在路口执勤的白塔中队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国先生称自己电动自行车号牌没有安装,民警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查询,系统显示该车未进行登记挂牌。驾驶人国先生也承认了自己没有挂牌的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70条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对其开具罚单,驾驶人国先生被处以罚款20元。这是淄博公安交警在未挂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实施首日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据统计,当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32起,其中,未按规定挂牌151起、逆行127起、闯红灯13起、不靠道路右侧行驶23起,暂扣电动车54辆。同时,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经路口时,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被依法处以20-50元罚款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第A01版:重点
第A02版:壹读·评论
第A03版:壹读·重磅
第A04版:壹读·关注
第A05版:壹读·聚焦
第A06版:壹读·关注
第A07版:壹读·聚焦
第A08版:财经
第A09版:车界
第A10版:动向·国际
第A11版:青未了·写作
第A12版:青未了·人间
第A13版:文娱·综合
第A14版:乐动·篮球
第A15版:新闻·速览
第A16版:专版
第B01版:今日济南
第B02版:今日济南·泉城事
第B03版:泉城事·壹现场
第B04版:车界
第K01版:今日潍坊
第K02版:今日潍坊·关注
第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4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N01版:今日德州
第N02版:今日德州·城事
第N03版:今日德州·健康
第N04版:今日德州·城事
第Q01版:今日青岛·头版
第Q02版:今日青岛·民生
第Q03版:今日青岛·城事
第Q04版:今日青岛·专题
第WR01版:荣成资讯
第WR02版:荣成资讯·城事
第WR03版:荣成资讯·关注
第WR04版:荣成资讯·教育
第Y01版:今日淄博
第Y02版:今日淄博·抢眼
第Y03版:今日淄博·巡城
第Y04版:今日淄博·教育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