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2021年0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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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鼓励办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办法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纳入统计的传统汽车租赁企业共6900余户,租赁车辆22.88万辆;共有分时租赁企业50余家,投入经营的车辆约20万辆。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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