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樊舒瑜
通讯员 陈小伟
1月27日,淄博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会上,记者获悉,2021年,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218件,处分3156人,留置95人,移送司法机关57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65人主动投案,254人主动交代问题。
扛牢监督首责
监督体系日趋完善
会议指出,全市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强化换届纪律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49人。突出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问责230人、19个党组织。
2021年,全市强化日常监督。改进述责述廉方式,18名区县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淄博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坚持挺纪在前,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50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1.1%,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做实派驻监督。不断完善“1+5+N”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问题会商、线索交办、联合督导等制度,紧盯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和监督管理薄弱点,开展立项监督18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774项,开展廉政谈话2606人次,发现问题771个,立案78件,派驻机构“驻点办公、贴身监督”优势进一步发挥。
同时,深化巡察监督。创新实施“巡系统、系统巡”“上下联动、提级交叉”方式,组织对46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0个市直部门、5个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42个涉粮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十二届淄博市委巡察全覆盖。
淄博市委巡察全年发现问题1810个、移交线索181条,从中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处分37人。探索完善巡察整改责任、督促、评估“三项机制”,督促即知即改问题924个,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明察暗访常态化
重激励担当作为
2021年,全市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靶向纠治视频会议过多过滥、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报销吃喝费用、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等“四风”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8起905人、通报曝光33批123人。
坚决整治“中梗阻”。紧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12345”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察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上推下卸”、中层干部“居关设卡”、办事人员“懒散懈怠”等问题99起142人。
更加注重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关爱三项机制,全市实施容错纠错39起53人、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89起103人、3个党组织,查处诬告陷害干部案件6起,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深化实施专项整治
群众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2021年,全市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17个重点领域,跟踪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房地产领域、停车管理领域、供热领域问题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风问题、“窗口腐败”问题、农村危房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05起1209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案大伞小、案多伞少”专项排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0起33人。
同时,着力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健全初次举报、实名和匿名检举控告办理处理制度规范,建立信访举报工作重点督导镇(街道)制度,开展化解重复举报专项行动,推动就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首办结服率和群众满意度,全市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14.1%。
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积极创建模范机关。从严从实加强干部能力提升,深化开展全员培训,全年培训调训干部4300余人次。带头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做实“三个督查督办”,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机关运行效能和工作执行力大幅提升。常态化开展廉洁家访和提醒谈话,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治“灯下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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