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顺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爱国):
你单位不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山管市监检处字〔2021〕2号)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鲁政复决字〔2021〕569号),维持了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7日、12月17日、1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邮寄送达和转交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2022年5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你单位进行直接送达,当日,又进行留置送达。
现对《行政复议决定书》(鲁政复决字〔2021〕569号)审理结果进行公告。(限您三十日内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原件,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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