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让群众收获更多法治获得感
烟台法院多措并举办实事解民忧
2022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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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曲晓梦

  “没想到官司都没打,就能把钱要回来”“感谢调解员的帮助,今后我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一起欠款纠纷被法院调解员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对处理过程和结果都很满意,纷纷表示切实感受到了诉前调解的便利。
  这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聚焦源头解纷,打造“握手烟和”诉源治理新品牌;聚焦司法护企,出台12条意见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呵护晚年,开展有声有色的反养老诈骗普法活动……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今年以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理念,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人民至上理念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交出了一份诚意十足的司法答卷。
  矛盾提前调
纠纷双方“握手烟和”

  “同意调解。”2月25日,随着最后一名果农同意,栖霞市某农资店与某村20多名果农之间的农资款项纠纷得以调解。与其他调解案件不同的是,此次调解是在栖霞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指导下,由当地果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和网格员等多方联合促成的。
  法院与各级解纷力量联动解纷,正是烟台法院着力打造的“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的核心理念之一。
  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烟台法院清醒意识到,纠纷解决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更不能坐等纠纷上门,于是,“靠前一步、联动解纷”成为烟台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基本考量。
  在此背景下,“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应运而生。
  “握手,既指纠纷双方的握手言和,也是法院与各类解纷力量、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的合作联动,从而推进更多纠纷诉前预防化解、联调共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说。
  目前,烟台法院已初步形成“一平台、一机制、一中心”的运行体系:面上搭建诉源治理平台,靠前预防绝大多数纠纷产生;线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绝大多数已经产生的纠纷;点上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站),既精准指导调解,又发挥“速裁+调解”机制作用,解决绝大多数流到法院的纠纷。
  “这就形成了倒金字塔形的多元联动解纷体系,法院和各级解纷组织之间互联互动,矛盾纠纷逐层消解,减少了诉讼增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同民说,“解决矛盾纠纷并不一定非要对簿公堂打官司,也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今年1至4月份,全市法院调解纠纷20459件,调解成功9688件。”
  “和,不仅仅是指对纠纷的说和、当事人的言和,也契合了‘礼之用、和为贵’的传统无讼文化,符合烟台‘和为贵’社会治理工作实际,更是法院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应有之果和必然之势。”于晓东说,烟台法院将继续立足“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努力让千头万绪的纠纷因解而“和”,让千家万户的心事因“和”而解,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司法护企
12条意见让企业更“暖”

  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顺心办事、专心发展!党委政府的话语掷地有声。
  在特殊困难的年份,烟台法院坚决同企业和企业家们站在了一起。
  为进一步稳预期、稳企业、稳就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等12个方面,对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措施。
  《意见》中提到,要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依法妥善审理涉外、劳动争议、金融纠纷以及其他合同类案件,促进经济市场良性运行和循环。要强化公司治理、破产和知识产权等案件审理,助力企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重组和企业转型升级。要依法审理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涉企行政行为瑕疵等案件,实质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作用,快速高效化解涉企行政矛盾纠纷。要区分对待涉企执行案件,对于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要加大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保护力度,依法办理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司法护企联络专员、涉企重大案事件工作报告等制度,推动构建“常”“畅”法企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全面畅通法企交流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困难,努力为企业家和企业发展创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期,开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近2300万余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原告某建设有限公司向烟台开发区法院起诉被告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要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费共计1450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企业正在进行上市前的最后准备工作,而本案的诉讼不利于公司的上市,承办法官立即意识到该案不是一起普通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如果按常规办案思路处理,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会造成原告权益不能及时实现,并且会贻误被告上市发展的重大机遇。
  本着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承办法官确定了尽快调解、妥善处理的办案思路,首先进行“背对背”调解,与双方单独会谈多次,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股权转让费的交付方式,原告的态度也从调解意愿不强转为配合调解。之后,法官抓住双方迫切的诉求,从有利于双方企业发展的角度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经过多轮谈判,最终仅用2天时间,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纠纷圆满解决。纠纷的成功调解既实现了原告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被告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发展,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接下来,烟台法院将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创新高效解决涉企案件新路径,大力提升涉企案件立案、保全、审判、执行效率,抓实司法护企联络专员等制度载体,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烟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守护好百姓“养老钱”
织密养老诈骗防护网

  “我是山东的,山东烟台的,烟台法院的,反养老诈骗专班的……”最近,烟台法院的一则视频在网络上走红,法院干警纷纷化身“段子手”,手把手教大家防诈骗小技巧,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
  自反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烟台法院坚持多点发力,一方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全面开展线索受理和情况核查,另一方面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反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大姨,免费鸡蛋可不要随便领,小心里面有陷阱”,在塔山社区,烟台法院干警小耿拿着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讲解道。这是6月2日上午,烟台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反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时的一个场景。
  活动中,干警们纷纷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倡议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讲解常见的养老骗局、作案手法及防范方法,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同时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在现场为群众讲解依法惩治黑恶犯罪、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等内容,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黑恶犯罪的宣传队伍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向相关部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不仅如此,烟台法院还和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青年干警们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用接地气、顺潮流的话语来讲情、讲理、讲法,共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养老诈骗浪潮。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人民群众需要什么,人民法院就做什么。
  下一步,烟台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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