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判决维持福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荷兰藏家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判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霍政欣指出,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就海外流失文物行使管辖权并作出判决,具有很高的示范价值。
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观察员霍政欣告诉记者,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就海外流失文物行使管辖权并作出判决的一个案件,其本身具有很大的示范性作用。
他坦言,未来这个判决能否得到执行是重点和关键。因为依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国法院的判决原则上没有域外效力,中荷两国之间也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条约,加上2018年荷兰法院曾经就本案驳回过原告诉讼请求,所以就此案而言,如果被告不主动履行,事实上仍然存在判决跨国之间执行的一个难题。
但进一步而言,霍政欣指出,福建省高院的判决除了示范价值之外,也向全世界宣示了这尊肉身坐佛像的归属。依据中国法院的返还判决,当荷兰藏家再转手或者想通过文物交易市场处理这件文物的时候,会比较棘手,因为潜在买家会有很大顾虑,所以这次判决为后续实现文物真正的回溯,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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