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快到了,“双十一”下单的商品竟还没收到……最近,一些消费者发现,买的东西并非堵在路上,而是商家压根儿没发货。问题的症结,正是超长预售制。
对商家来说,降低产销成本,实现零库存、无浪费的目标无可厚非,但不能一再试探消费者和市场的底线,让超长预售演变为自己逐利、平台得益、消费者买单的虚假繁荣。事实上,商家在未清楚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产生的单方面延期发货甚至不发货取消订单的行为,已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同时,商家“预售不告知”的行为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论是维护消费者的切身权益,还是推动电商行业及预售制的良性发展,都不能让超长预售变成消费者的“坑”。商品可以预售,但品质和服务绝不能透支。 (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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