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遗失声明
购房人王娟(身份证号370831198607152843)不慎丢失与永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曹东小区第5#西三单元三层东号房,总金额313903元。第12#储藏室:总金额47398元),合同编号:YJF-GH0037,现声明作废。
●郑重声明
鉴于目前市面上出现多枚山东省金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人私刻的公章,现郑重声明:我公司仅使用在济南市公安局备案刻制的公章,凡与我公司在济南市公安局备案公章不一致的公章,均为无效公章,其法律效力我公司均不认可,我公司也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我公司将保留追究滥用私刻公章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山东省金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袭翔宇记者证不慎丢失,证号:G37002966000199,声明作废。
●鄄城县杏花岗食品厂公章编号3717260301402丢失,声明作废,并重新申请合法有效印章。
●遗失声明:张燕芳遗失青岛青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二份:编号0000349(金额465693元)、编号0000303(金额20000元),特此声明原件丢失作废。
●青岛江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3702140686349)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遗失声明,高勇、王云遗失鸿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6-1-703收据:编号1293084(金额244821元)、储藏室6-1-107,编号1293085(金额18550元),特此声明挂失原件作废。
●曹威杰,于2023-01-27遗失身份证,证件号码:37108219990106****,特此声明作废。
●朱琪,于2023-01-21遗失身份证,证件号码:371102199701040536,特此声明作废。
●于成伟,于2023-01-09遗失身份证,证件号码:370104197306042657,特此声明作废。
●枣庄市振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丢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编号:37040320190001,特此声明挂失原件作废。
●临沂千味寻肉制品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13020224006)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章作废。
●遗失声明:遗失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给山东会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的山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份:发票代码3700164160,发票号码02039735、02039736、02039737,声明挂失。
●宋佳佳遗失滨州市双泰海韵城购房收据,票据号2767196,金额327909元,声明作废。
●蓬莱市翰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发生变更,原法人章白玉龙(3706843017194)声明作废,重新启用新章。
●遗失声明:滨州市富邦房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滨州国运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723013005258,声明作废。
●山东博义飞渔具有限公司原法人章(编码:3723013078633)因印章遗失,声明作废,且寻回后不再使用。
●临沂四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5MA3DXF9R32)原法人章(时建新)丢失,声明作废。
●鲁枣庄驳4468营运证编号为:鲁SJ(2019)110167营运证一套丢失,声明作废。
●鲁枣庄驳4398营运证编号为:鲁SJ(2019)110195营运证一套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滨州市名仕餐饮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57778695XW)不慎丢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716020076111,特此声明。
●青岛村里香食品有限公司丢失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编号SC10437021201836;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品种明细油炸肉制品(其他),编号0401,有效期至2023-07-1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李冉遗失泰安泰实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四份,金额:20000元,编号:3048348、金额:269387元,编号:3048347、金额:21740元,编号:2247393、金额:20000元,编号:5515393,特此声明挂失原件作废。
地址变更公告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德州营业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328356860T),原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康博大道与三八东路交叉口北50米恒嘉商务中心301、302室,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现变更为: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康博大道与三八东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恒嘉商务中心302室,特此公告。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德州营业部
2023年2年10日
烟台市莱山区安森培训学校
债务债权申报公告
根据烟台市莱山区安森培训学校第(6)届董(理)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学校举办者由孙敬涵变更为曲柯蒙,原举办人名:“孙敬涵”,现声明作废。我校因变更举办者,开展财务清算。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我校确定债权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请持有效债权凭证,在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到安森培训学校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邢英波
联系人:13854540515
烟台市莱山区安森培训学校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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