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分局公布两起吕梁矿难事故的调查报告,2022年5月,山西省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在三天内发生两起亡人事故,且煤矿方均存在瞒报行为,调查披露地方应急管理局局长参与瞒报,该细节引发外界关注。
调查报告显示,几乎就在事故发生的同一时间,时任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高艳龙多次接到媒体关于三交煤矿“5·10”事故的举报,而作为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反倒是在第一时间、多次联络涉事煤矿负责人,催促、授意其“抓紧处理记者和事故”。
地方官员不惜铤而走险,也要协助企业瞒报,这背后有没有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存在?还是说,对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一个电话的投桃报李,在他看来不过是举手之劳的无风险操作而已?无论是企业对官员的“运营”、围猎,还是官员对企业用心不纯的关照,都不是正常的政商关系。矿难瞒报可恶,“内鬼”官员参与瞒报更是罪不容恕,必须全面排查和改造地方权力运行环境,让政商关系真正清朗起来。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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