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切实加强《黄河保护法》宣传学习,努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滕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黄河保护法》。
本次学习《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深刻地认识到从日常点滴做起,共同守卫母亲河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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