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近千名高层次人才额外核增专项绩效工资
薪酬空间在医院自身收入可支配范围内大幅拓宽
2023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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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7月4日讯(记者 李珍梅) 4日,记者从《青岛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推进会上了解到,近年来,青岛不断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措施。加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每年为近千名高层次人才额外核增专项绩效工资。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以及DRG付费标准直接挂钩。
  去年年底,青岛出台《青岛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适应青岛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其中,在建立薪酬管理机制方面,《方案》提到,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综合考虑医院事业发展、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参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其薪酬空间在医院自身收入可支配范围内大幅拓宽。
  在实行薪酬总量全口径管理的基础上,青岛还创新性提出,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医院薪酬总量不得超过当年人员支出预算,年度医疗盈余为负数的医院原则上要核减薪酬总量。创新薪酬总量核定管理。对采取紧密型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形式运作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实行整体打包核定;对参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或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可根据改革试点优惠政策核定。
  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以及DRG付费标准直接挂钩。
  青岛公立医院还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价格,逐步提高诊疗、中医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公立医院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青岛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服务价格的系列动态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立医院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促进了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降低了参保患者的负担。从近三年相关数据看,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提高,参保人和患者的实际负担在下降,医保和财政支出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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