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乐福消费购物卡只能付20%,商家称是因为现金流紧张
超市要“渡难关”,凭啥让我埋单
2023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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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家乐福名达店生鲜、熟食、肉类、海产品、奶制品等区域货柜空置严重。
     顾客一次消费只能用购物卡支付其中的20%,其余的需要另付现金,青岛家乐福关于购物卡的这项新规定引发争议。日前,市民高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一张1000元的购物卡想要花完,需要购满5000元的东西。关键现在超市里很多货柜空置,没货品可选,还被逼购物,消费体验极差。对此,相关负责人回复称,“限消”政策是暂时的,因为购物卡冲击现金流,将来会逐渐放开。而青岛市商务局表示,将于本周内对超市方进行约谈。

  文/片 
记者 尚青龙 高雅洁 李自强

  市民投诉——
  一次消费购物卡
  只能刷两成

  日前,市民高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她有一张家乐福的购物卡,最近去位于市南区香港中路的家乐福名达店里购物,本来想着一次性把卡里的余额用完,可结账时却被店员告知,购物卡只能付消费的20%的金额,剩余80%需要额外另付现金。
  这个规定让高女士有些恼火。“想花完1000元的卡,必须购满5000元的东西,家乐福凭什么作这种规定?”高女士说,购物卡本身属于储值的预付卡,怎么使用应该完全由消费者自行决定,商家突然强制规定,她认为十分不合理。家乐福出台这些“奇葩”规定也不是第一次了,自从被苏宁易购收购之后,就对之前的预付卡有过一些限制消费的规定,“之前起码还有东西可以买,我们也就忍了,现在关键是可以买的东西越来越少,很多货柜都是空的。没有东西买还要逼着顾客多买东西,这只能让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越来越差。”
  高女士认为,青岛家乐福名达店经营状况堪忧。“就怕我们购物卡里的钱还没用完,店就没了。”
  记者调查——
  货柜空置严重
  顾客寥寥无几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7月4日中午12时左右,记者来到家乐福名达店。看一楼的停车场还是满的,但楼上露天停车场却没什么车。楼上停车场进入家乐福的大门紧闭,门上贴着一张“致歉”,写着“因卖场升级改造,即日起此门暂时关闭,请从一楼至二楼进入卖场……”无奈只能从楼上徒步走到楼下进入卖场。 
  位于二楼的超市区仍正常营业,不过,结账处只开放了一条结账通道,其余结账机台都是关闭状态。等了四五分钟,并没有消费者来结账处结账。超市内几乎没人在选购商品。货柜的空置也十分严重,尤其是在海产品、水果、蔬菜、熟食、肉类等区域已经没有商品供应。奶制品、冰柜等有些区域看似放满了“商品”,实际上只是放置了大量商品的纸盒,纸盒内并没有商品。其余一些保质期比较长的商品货架上,商品还算充裕。
  结账处有一些快到期的食品正在半价处理,记者随机选了几件商品后结账,并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使用购物卡结账,对于购买的商品有没有限制。“一次消费只能20%的金额用购物卡结账,买什么没有限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执行规定,具体情况他们也不了解。
  此外,在一楼,记者看到苏宁易购香港中路旗舰店规划的手机品牌区域也没什么人,餐饮区有周边写字楼上班的人过来吃饭,最火的是一家牛肉粉店,人还算满。旁边几家店只有零星的几个人。三楼原本是要改造成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卖场,可据旁边眼镜店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三月开始装修,但装着装着就停工了,也没有复工迹象,导致3楼整个就没什么人,自家也更是没什么生意。
  整个商场内还有个特别大的问题,外面炎炎夏日,里面却没开空调,十分闷热。记者在内走了没几分钟便开始出汗,一圈转下来衣服就湿透了。
  商家回应——
  因现金流紧张
  “限消”是无奈之举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苏宁易购子公司苏宁国际以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并对家乐福(中国)提供股东贷款,用于运营资金方面提供支持。
  7月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苏宁易购青岛区域市场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受多方因素影响,现金流紧张,去年家乐福购物卡是不能使用的,今年年初放开购物卡可以做兑付以后,大批消费者还有一些黄牛使用购物卡进行消费,给现金流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没有现金流,整个超市进货方面就会出现货源短缺的情况,会出现恶性循环。出于为消费者长远利益的考虑,苏宁易购才制定推出了家乐福购物卡只能支付消费总额20%的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短期内对于消费者购物确实有一些影响。“不过,现在的措施是长远考虑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后续现金流向好的情况下,不排除购物卡支付比例会慢慢放开,直到正常使用。”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青岛区域的苏宁易购包括家乐福都在积极想对策来刺激消费,让门店能够更好地经营,争取更多的现金流,以便尽快让消费者完完整整地使用购物卡。
  7月4日下午,记者将家乐福购物卡“限消”的问题反映给了青岛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称,相关问题他们已经接到了反映,有关处室本周就会对超市方进行约谈,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措施。记者还联系了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会将问题记录下来反馈给领导,再给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答复。
  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贾宝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预付卡限制消费内容属于经营者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了消费者权利,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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