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是历史文化名县,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文物古迹,目前全县拥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14处、市级57处、县级193处。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文物保护部门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的同时,每年设立文物保护财政专项经费15万元,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根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到9月底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已全额拨付,上级专项资金拨付比例达到76%,保障了文物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等制度,开展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评价,确保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宋光杰 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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