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五月天一旦被认定为假唱,主办方和演唱者负什么责任?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知名律师、消法领域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指出,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果有假唱行为,对于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团体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来的发证机关吊销相关营业性演出许可,个体演员在两年内如果再次被公布,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相关执照。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还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前,已有艺人因假唱被罚的案例。据公开报道,2009年9月19日,在黄圣依个人演唱会现场,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在独唱或与他人合唱中涉嫌假唱,随后对方梓媛、殷有璨分别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国内首起假唱受查案件。
如果假唱事实确凿,观众应如何索赔?根据上述条例,对于以假唱欺骗观众的行为,观众有权在退场后依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演出举办单位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追偿。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表示,演唱会中如果歌手假唱,即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主办方“退一赔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演唱会假唱已涉及服务欺诈,消费者可以退票并要求三倍票价的惩罚性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算。”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也表示。
“主办方在赔偿消费者后,一般情况下可以向歌手主张相关责任,但如果主办方事前明知或者一致同意假唱的,则一般情况下不能向歌手追偿。”雷家茂称。
李旻还表示,如消费者在看演唱会时质疑演出者假唱,可联系主办方或售票平台进行协商;如果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或向当地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在上述维权方式之外,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主办方或演员承担合同违约、欺诈的相应赔偿。
据了解,五月天今年在上海举行的演唱会看台票价格为355元至1055元不等,内场价格最高1855元。如按照“退一赔三”索赔,那么看台票索赔金额最高为3165元,内场票索赔金额最高为5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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