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法你管得着吗?”发火女高管“底气”何来
2024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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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王学钧
  就算对方讨要说法的方式有问题,涉事高管也不能如此简单粗暴毫无顾忌。如果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被解聘者是在无理取闹,将一条条理据如实相告,然后把闹事者“请”出去就是了,何必如此失态,令人“极度不适”?

  一个火气很大的公司女高管火了。1月7日,一段“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女高管情绪激动盛气凌人,对着因被解聘而找她讨说法的前员工,骂骂咧咧口出狂言:“我违法你管得着吗?”看到这一幕,不少人拍案而起:公司高管哪能这么当?!
  公司高管确实不该这么当。
  员工被公司解聘了,想讨个说法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就算心里有一万个不耐烦,就算对方讨要说法的方式有问题,涉事高管也不能如此简单粗暴毫无顾忌。如果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被解聘者是在无理取闹,将一条条理据如实相告,然后把闹事者“请”出去就是了,何必如此失态,令人“极度不适”?如果公司的做法确有问题,被解聘者是在依法维权,耐心倾听并尽力解决相关问题就是了,岂可如此张狂,根本不把讨说法的前员工当回事?
  好在,涉事公司还算明智。1月8日凌晨,该公司发声明称,已责令涉事高管井某停职反省,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涉事公司对井某的处理究竟有多“严肃”,尚不得而知。无论如何,反省是必须的,并且需要反省的不止井某。
  井某不仅有火气,好像还不无“底气”。一份“底气”似乎还来自公司。
  根据涉事公司所发的声明,找井某讨说法的前员工孙某更像是在无理取闹。孙某于去年6月25日入职,跟涉事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发现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当年12月1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按照协议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各项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一声明客观上是在为井某往外轰孙某的行为辩护。既然事情是“经协商一致”的,相关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孙某在签完协议领完钱之后再去公司讨说法就太不应该了,该往外轰。
  另一份“底气”似乎来源于某些部门。
  在对话过程中,孙某表示出对劳动仲裁的期待,希望能借此讨到一个说法,对此,井某却不屑一顾。她云淡风轻地告诉孙某:“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意思是,劳动仲裁部门有的是替我们公司说话的人,你申请劳动仲裁也白搭。
  但愿,井某只是随口一说,拿根本不存在的“力量”给自己壮胆,顺便吓唬一下孙某,让他放弃讨说法的念头。可话说得那么“溜”,那么自信满满,又让人觉得她说的好像并不是全无依据。
  有鉴于此,事情不应止于涉事公司的声明。
  如果孙某坚信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坚持维权,以更坚实的证据证明涉事公司的做法和说法是错误的。
  如果相关部门足够爱护自己的形象,就应有所行动,认真审视一下自己,看看井某所言是否属实,看看是否需要追究井某及其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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