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方设法增车位 违停提醒也温馨
《济南市停车条例》3月1日起施行,重点解决市民停车“急难愁盼”
202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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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城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 资料片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很多城市不仅是行车难,停车也难,济南也不例外。2月20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针对停车难、停车乱以及停车收费问题,着眼前瞻性,重点解决市民停车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见习记者 管悦 记者 于泊升

社会力量建公共停车场
每个车位最高奖补两万

  据了解,济南现行的《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是2013年1月1日施行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济南市的私家车保有量已达380多万辆。因此,老旧小区和医院、学校、商圈等区域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主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凸显。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有望对市民停车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有效破题。
  目前,济南市停车规划已取得市政府批复,共规划公共停车场700余处,约可提供23.3万个泊位。到2025年,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108个,约可提供3.5万个泊位。2023年,济南已开工建设项目50个、停车泊位16164个,无论是项目还是数量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计划项目数42个、停车泊位14231个)。2024年,将新建公共停车设施32个、停车泊位9399个。
  对于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方法。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码头以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落客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其中,对新建学校、幼儿园的停车泊位设置要求,应当纳入规划条件,为校内教职工停车与接送学生停车提供便利。
  现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比如老旧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聚集区等,则采用“因地制宜”的办法来缓解。《条例》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实施老旧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应当统筹考虑公共停车需求,明确相关用地规划条件。”
  不过,在公共停车设施上仅依靠政府建设很难达到满足条件。这次,济南市直接出“实招”,加大资金奖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来建设。按照《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要求,对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停车位在30个(含)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根据建设形式不同,按每泊位1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补标准,给予资金奖补。
违停10分钟提醒
明确短时停车免费时长

  除了公共停车场外,市政道路临时停车也是重要的城市公共资源,有利于推进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此次新规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此为契机,将“宽严相济、以人为本”作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基本原则,既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又兼顾市民刚性停车需求。
  《条例》中规定,对在城市主干路等严管道路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等严重影响畅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查严管,树立规矩意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为彰显执法温度,实现公安交警与交通参与者的良性互动,《条例》再次贯彻执行违停10分钟提醒机制。这一机制在试行时就已获得不少车主点赞。“违反规定停放,请尽快驶离,超过10分钟未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不少济南车主收到了来自济南交警违法通知中心的短信后表示,相较于先前的违停直接被抓拍或贴罚单,这种提醒方式更加人性化。
  什么是违停10分钟提醒机制?是指在非严管道路违法停车,将通过电话、短信告知等方式,实行违停10分钟提醒机制,及时提醒劝离违停车辆。
  人性化措施不止这一条,还有首违警告。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均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第一次违法停车行为,实行首违警告,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
  此外,在停车惠民方面,《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车辆免费停放时长最短不少于15分钟。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同时,明确了残疾人免交停车费的情形。
推进停车资源共享
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近年来,“共享经济”盛行带来的方便和快捷,让“共享车位”的呼声越来越高,也在多个城市试行并取得不错的效果。《条例》中明确提出,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适当增加错时泊位供给,不断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实际上,济南对“共享车位”的探索早有时日。记者经过整理发现,济南市目前累计有259个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11593个泊位免费错时开放,对缓解停车难、乱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们小区是老小区,那个年代谁能想到现在汽车成了家家户户的必备,现在下班要是晚回来几分钟,实在没地方停。现在放到区政府单位院里,一早就开走上班,保证不耽误人家正常上班。”提到“共享车位”,家住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的吴先生连连称赞。
  除了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外,《条例》中还明确提出,体育文化场馆等公共设施单位在符合安全条件下,应当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鼓励其他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周边商业、办公等区域的停车场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与住宅小区居民共享停车资源;提供共享服务的停车泊位,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停车位缺口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解决的现实问题,但是现有停车资源依然有优化挖掘空间。按照新条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重要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学校、医院、景区和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聚集区域道路两侧,根据实际交通状况进一步增设即停即走临时停车泊位,更好地方便市民群众出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是对市民关切的回应,通过对济南市停车立法,推动实现规划引领、破解重点难题、实施系统治理,有了这部法规,还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既要文明行车,也要文明停车,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的停车环境,让城市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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