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燃气时,应在各用气操作间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以保证燃气泄漏及时发现。
2.用气操作间应保持通畅的通风和排烟。
3.燃气用户必须经常检查连接燃气灶具的胶管两端接头是否有卡箍固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金属包覆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报废年限。
4.燃气用户不准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计量器具。有燃气管道经过或者安装有燃气用具、设施的房间禁止住人或堆放易燃易爆炸物品。不准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
5.不准使用两种气源或燃料。
6.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必须使用可溯源、瓶体有企业标识、服务电话的钢瓶,并且签订用气合同。
7.钢瓶与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严禁超期使用,一般减压阀为3年更新。
(来源:中国应急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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