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住中催字R382号
济南中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王维忠(身份证号:37292619******5119)补缴住房公积金5759.20元(其中单位应缴2879.60元,单位为职工代缴2879.60元);补缴时间段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0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王维忠《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2021年8月至11月王维忠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确定;缴存比例经查询单位和个人为各5%。
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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