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布成绩排名,彰显未成年人隐私权
2019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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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流
  8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文公布。意见共26条,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作出部署。意见明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权益,学校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负有神圣的职责。基于此,中央出台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义务教育画红线,必然是教育领域的重头戏。比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等作为招生依据;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等等。特别是,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表明我国在尊重学生隐私权、推进素质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毋庸讳言,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过程中,分数成为隐私,无疑是一个重要环节。目前的高考制度对中小学教育影响过大,这是不正常的,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当然,将所有的问题,归罪于学校对学生分数高低排名及公布,是片面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按分数排名次并公布于众,恶化了学生的生存环境,常常成了悲剧的催化剂和导火索。同时,强行公布分数和排名次,是一种严重的歧视行为,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严重侵犯,必须予以禁止。
  不可否认,公布学生成绩“排行榜”,激励的是少数学生,大部分学生是失败的体验,如果长期处于一种失败的体验中,对大多数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害而无益的。近年来,诸如学生压力过大选择轻生,以及差等生堕落引发暴力事件,成为危害校园安全的主要隐患之一。
  因此,严禁公布成绩排名,彰显未成年人隐私权。这就要求,学校要把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的“必修课”。一方面,教师要增强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侵犯学生学业成绩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发生,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生也要学法懂法,增强维权意识,学会运用申诉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敦促学校和教师,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学业成绩等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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