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选拔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30名左右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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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21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出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菏泽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3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菏泽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菏泽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生产经营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已入选菏泽市首席技师、牡丹和谐使者等市人才工程人员不再参与菏泽乡村之星选拔。
  菏泽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荐本县区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菏泽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自2019年1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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