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启动,66个赛项可挑战
优胜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2019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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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记者 王小涵 通讯员 李建军)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全面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据悉,2019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支持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品牌。经综合研究确定,2019年将依托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组织开展省级一类大赛10项,省级二类竞赛56项。
  优胜者如何奖励?根据通知,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决赛前2名和省级二类竞赛决赛第1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经省人社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各职业(工种)省级一类大赛前10名、省级二类竞赛前5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社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晋升为技师(二级)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社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晋升为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获得各职业(工种)省级一类大赛前6名、省级二类竞赛前3名的学生选手,经省人社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晋升为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项目(工种),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此外,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单位)可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单位给予相应奖励。省人社厅根据规定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和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颁发奖金。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8年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省级一、二类竞赛活动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9年纳入省人社厅计划的省级一类大赛、省级二类竞赛统称为“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冠以“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部门(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主、承办单位应做好统筹衔接,推动省赛与国赛、世界技能大赛逐步接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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