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所在企业或个人可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019年08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8月8日讯(通讯员 王中) 为保障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26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据了解,此次补助范围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符合条件人员可由所在企业或个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当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一个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实施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申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83214668。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