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最严格的禁放措施
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不能随便放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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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25日(见习记者 江焕冉) 元旦、春节等传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即将来临,25日,泰安市2020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召开。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坚决打赢泰城蓝天保卫战。
  会议要求,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街道社区禁放一线,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保安队员等禁放志愿者,全面开展禁放管控工作;要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实行网格化管控,将管控任务分解到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开展“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违法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从实监管、依法打击处理,一律曝光,绝不姑息。
  泰安市公安局充分发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牵头作用,实施最严格的禁放措施。共出动宣传车9044辆次,悬挂横幅1.29万条,张贴公告18.27万份,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53.31万份;设立烟花爆竹兑换点160余处,兑换日用品价值6.64万元,收缴烟花616箱、鞭炮11279挂、礼花弹1072枚;走访居民群众23.58万户、沿街门头4.84万次,签订责任书30.2万份,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年内,禁放区域内未形成规模性违法燃放,未造成人员伤害,未引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从严抓、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先后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9起,依法对19名涉案人员行政罚款;当场制止燃放行为8起,教育训诫7起,警告1起,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挑战法规权威的不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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