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业主停车犯愁
记者走访泰城多个小区发现,居民遇到该问题还没有效解决措施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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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人串门得控制时间
免费停车位争抢激烈

  根据壹粉反应的盛华天竹佳苑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南门广场临时停车位划车位线按小时收费一事,业主杜女士说,“家里没车,来客人都得算着时间,车停外面超过2小时就收费,导致朋友来家里都匆匆忙忙的。”随即,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广场上看到路东路西两处都被划上车位线,标有2小时内免费停车,超出时间则会进行相应收费,大概停一晚需要8元。
  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停着的车寥寥无几,还没有楼下停有的电动车数量多。记者通过物业得知,车位的问题要找售楼处,一名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小区内车位挺紧张,不太好的位置也要11万左右,使用期限和房子一样,一开始开发商就这么定的。”
  家住泰山公馆的孙女士说,“孩子读初三,冬天天冷送送孩子,但小区负一层一个车位要13万左右,只卖不租,负二层是可以租的,租赁费也不低。原本买房买车就已经很拮据了,每天回家都要掐点在小区外面及附近‘争’位置停车。”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地下一层产权归开发商,并不是向业主说的卖,而是转让使用权,使用权70年,地下二层是租赁,价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定的。开发商既然都是按这个政策来执行,都是经过各个部门批准和备案才执行。之前已经把所有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所有的一些公示都已经在部门审批通过之后,在小区张贴通知并经过所有客户和业主认可才执行。
  而在恒基·东尚、开元盛世和园大致情况相似,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让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导致业主车辆堵在门口,甚至在开元盛世和园小区连送货的车辆也被迫将货物卸在小区门口不让入内,更有业主装修房子,装修公司扛沙子的水泥也进不去。有业主称,为了管理乱停放车辆以及售卖车位也不能因噎废食,一辆车也不让进。
车位只卖不租现象
目前很难有效解决

  为什么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逐渐成为普遍现象?本报也曾多次报道“车位只卖不租”一事,各地市房管部门也做出过相应回应。那么在泰安这种方式合理不合理,带着疑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咨询到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政策上虽然界定了,但没有详细解读。在处理过程中还涉及变相长期租现象,也给省里反映过,而现在大多数业务处理都在区里多一些,很难有效解决。”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前段时间还有新泰的市民反映这类问题,目前正在处理中。
  据山东惠锦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介绍,依照《物权法》、《人民防空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地下车库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地下车库为人防工程,该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区或县人防办,开发商作为投资者,管理收益归开发商所有;第二类地下车库不是人防工程且地下车库面积没有计入公摊,则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所有;第三类地下车库不是人防工程且地下车库面积计入了公摊,则地下车库归全体业主共有。若开发商享有地下车库所有权,依照《物权法》规定,则其享有了对地下车库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即其可以决定采用出租还是出卖的方式;虽然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但是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若开发商不享有地下车库所有权,则其不能对外出售地下车库。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小区居民遇到该问题并没有解决措施。为了避免这些纠纷,对于小区地面车位、地下人防车位、地下产权车位等一列问题,业主在买房前一定要问清楚小区停车位的规划情况。
  如果你的小区也存在此类问题,可以扫码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爆料。
  花尽积蓄买了房子,停车位又成为难题。12月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曾报道《车位只卖不租?泰安一小区因买卖车位引业主不满》,受到市民广泛关注。有多位壹粉后台留言称,车位“只卖不租”已成普遍现象。对此,记者走访盛华天竹佳苑小区、泰山公馆、恒基·东尚、开元盛世和园等小区进行了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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