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中
获奖队员坦言不想拿的“委屈奖”,终于要更名了。近日,四川绵竹市综合执法局城市监察大队教导员李光贵,对6名在执法过程中遭受委屈、却未与市民发生冲突的队员授奖。不过,该奖不再叫“委屈奖”,而是更名为“文明执法奖”。据了解,该奖项设置于2014年,是该局专门针对在执法过程中被打骂而不还手不还口的城管队员。只是,与获了其他奖大家都开开心心地去领不同,该奖却没人愿拿。
也确实,“委屈奖”自诞生以来就颇为尴尬。毕竟,因为履职而遭受到无理辱骂殴打,对谁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憋屈的事,对这样的事情颁奖,总会给人一种挨骂很光荣的感觉。显然,“委屈奖”背离了价值常识,把光荣与憋屈两种在性质上恰恰相反的事物混为一谈,存在名不正、言不顺问题。
那是不是把“委屈奖”更名为“文明执法奖”后,就显得名正言顺多了?大家此后会不会就以获得该奖为荣?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被打骂而“获奖”的实质并没有随着“委屈奖”更名而改变。“文明执法奖”奖励的对象,仍是在正常履行职责时,遭受委屈的执法人员。至于那些执法技巧更为高明,让执法对象自觉纠正违法或不规范行为,根本不引发打骂执法人员,则无法获得奖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奖项虽然更名,但是依旧“换汤不换药”,很难激起受奖者的积极性。
无可否认,当遇到无理打骂行为时,冷静处理、不能由着性子“还口”、“还手”而使事态升级,是有必要的。但是,这应当成为起码的执法规范或工作规范,属于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而奖励则应当针对特殊贡献、取得杰出成绩者,那些没有履行基本职责或者不按起码要求行事的人,就不应当获奖。
当然,执法人员在正当履职时受到的伤害、委屈,相关部门也不应置之不理,要给予起码的抚慰、关怀。绵竹当地城管部门也表示,该“奖”其实是对受委屈城管队员的一种心理安慰。既然本质上是抚慰,就应当正本清源,以抚慰金、给予专门假期休息等方式,真诚地予以精神慰问与身心关怀,而不是用奖励的方式抚平伤害。
所以说,为“委屈奖”正名,除了更换一个名字外,还要实事求是地正视其因履职挨打的本来面目,根本上摒除“奖”的思维,以严肃的态度对受伤害者进行抚慰,而不是将抚慰游戏化、戏剧化。也只有把“奖”实事求是地纠正为“抚慰”,才会使受伤害者感受到抚慰的真诚。希望能趁绵竹对“委屈奖”更名之机,掀起该奖是否合适与如何纠正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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