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收费年限25年”说话要算数
2020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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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建兵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了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标准。通知表示,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自通车之日起纳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进行联网收费,核定收费年限为25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收费期限届满或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核定收费年限为25年,肯定是经过科学评估的,应该在这个期间内还清贷款是不成问题的。就算到期没还清贷款,也必须停止收费,不然会让民众失望。
  实际上,现在全国许多地方的收费公路到了收费期限或者早已还清了贷款后,除了全国首条高速公路“上海沪嘉高速公路”停止了收费外,几乎没有一条停止收费的。例如:被业界誉为“中国高速公路的典型样本”的广深高速。这条高速当初投资只有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收入远远超过投资。但这条公路和全国各地一些早已到期或者收回投资后的公路一样,还在不断地收费,从而使国家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成了一纸空文。
  很多高速公路和大桥建设确实投入了不少成本,通过征收过路费的办法收回成本是应该的。多年前,国家取消了养路费的征收,将原本的征收养路费,改为征收燃油税。人们本以为可以减轻过路的负担了,但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增加,免费公路的减少,民众缴纳的燃油附加税却没有减少。也就是说,民众驾车既要缴纳过路费,还要缴纳燃油税。
  收费公路或者大桥到期后继续收费或者收回贷款后继续收费,势必会增加运行成本。畸高的运输成本,抬高了物价,侵蚀了上下游产业的利润空间,使企业生产积极性受挫,削弱产品竞争力。还增加了民众的生活负担,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是弊大于利的做法。
  收费公路、收费大桥无休止地延长收费期限,多年来饱受争议,关键是有关部门没有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行事,而是由收费部门自说自话,缺乏透明度与公信度,这种做法是把公共利益排除在外,把消费者利益、法律法规抛到了九霄云外。因此,不管是沪苏通公铁大桥还是其他地方的收费公路、收费大桥,都必须说话算数,不能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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